
近期,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現點多、面廣、頻發的特點,為響應本市的疫情防控政策,需要進行集中隔離或自我隔離,或由于所在單位處于管控區而無法開工,而這不可避免地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造成重要影響。
由此因疫情原因無法工作期間工資待遇的發放問題成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關心的問題,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等相關法規政策和文件的規定,北京中凱(上海)律師事務所就企業和廣大職工特別關心的有關涉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問題進行梳理和解答,供企業和廣大職工參考。
一、勞動者被強制隔離后,工資怎么發?
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勞動者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被認定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而被采取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或被當地政府采取強制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則勞動者即使不能正常上班,企業也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
勞動者在隔離期間的工資發放,也需要考慮以下問題:一是疫情雖屬民事契約履行的“不可抗力”,但是用人單位不能以此為由中止履行勞動合同而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二是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要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三是隔離結束后,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假工資支付;四是勞動者若主動脫離隔離,則企業可以停發工資,造成嚴重后果,可以依照相關制度或法律處理。
二、員工被采取“2+12”疫情管控措施,工資如何發放?
2天封閉管理期間(具體天數以各社區街道實際天數為準),企業應當正常支付員工在隔離期間的勞動報酬。12天封閉管理期間,建議企業安排居家辦公,企業向正常提供勞動的員工支付其正常工資;對于無法安排居家辦公的員工,建議企業安排休帶薪年休假或福利假或者綜合調劑使用休息日,工資按照對應法律規定進行支付。
三、“2+12”管控期間,企業安排員工帶薪年休假,員工能拒絕嗎?
疫情期間,倡導居家辦公。員工居家辦公的,企業應當正常支付其工資待遇,不得降低。當然,如果企業額外有交通補貼的,如果企業可以不予支付這一期間的費用,但是企業將員工的工資拆分成交通補貼的不同組成部分的,不得扣除。
四、勞動者參加疫情防控志愿工作被確診新冠肺炎的,能否認定工傷?
勞動者參加企業或者當地政府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在履職期間,被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五、勞動者未被隔離,但不返崗工作,工資怎么發?
鑒于當前疫情防控需要,各地為了控制人員頻繁流動,會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劃定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
在相應管控區域居住生活的勞動者,由于無法到崗上班,企業可以通過安排休帶薪年休假等各類假期,或者采取遠程辦公、居家辦公的方式要求員工完成工作任務。如果員工的假期已經用完或者不具備居家辦公條件,企業可以按照各地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地方規定發放生活費。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應當從企業宣布停工、停產之日起算,在一個月內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而企業的停工、停產,可以是整個企業全部停工、停產,也可以是企業部分部門的停工、停產。
六、企業確有困難的,可否對勞動者降薪?
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可以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穩崗補貼。
七、員工被隔離期間,企業能否直接安排休假?
由醫療機構或政府對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實施隔離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能安排年休假或事假。對于不屬于上述情形導致勞動者不能返崗的,企業可依法安排勞動者使用帶薪年休假或用人單位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八、勞動者被隔離的,勞動合同怎么履行?
勞動者因疫情被隔離,還無法達到阻礙勞動合同繼續履行的嚴重程度。所謂“勞動合同履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那些足以導致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不可預測、不能阻止、不可歸責于勞動關系雙方的客觀因素發生,而員工被隔離,只是暫時的,不具有對勞動合同的永久影響。因此,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隔離期間,即使勞動者勞動合同到期了,也應當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九、勞動者可以通過哪些方式進行維權?
勞動者可以通過“上海人社”APP實名認證后,在“調解仲裁”功能申請在線調解,最大限度減少到窗口申請維權。勞動者也可選擇撥打“12333”電話或登錄市人社局官網(//rsj.sh.gov.cn)等反映情況。對確需進行現場實名投訴的,鑒于監察受理窗口系公共場所,疫情防控期間,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請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體溫檢測登記。體溫異常的,請務必先行就醫治療。
現行有關規定雖然對疫情下工資支付作出了明確規定,但疫情對經濟造成的沖擊是顯而易見的,用人單位也是有苦說不出,特殊時期,勞資雙方要堅持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難題共同解決、有困難共同承擔原則,開展應急、應事、一事一議的靈活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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