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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下午,北京中凱(上海)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業務部舉辦“年度經典案例分享會”。分享會由中凱律所高級合伙人、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業務部主任黃瑩靜律師主持,業務部全體成員與律所其他部分同事共20多人參加,中凱律所黨支部書記、副主任、管理合伙人崔天送律師與中凱律所管理合伙人張永奇律師一并與會并作點評。
分享會主要圍繞部門近年經辦或在辦的各婚姻與繼承案例進行分享交流,以總結提煉實務經驗,并探討婚姻家事案件辦理中的疑惑與策略,共有8名同志先后進行了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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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王曉東律師作為首位分享嘉賓,通過自身經辦的案件,以《夫妻一方撤銷婚內贈予》為題作案例分享。因丈夫贈予前女友大額分手費,妻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侵犯其合法權益,贈予行為無效。王曉東律師結合本案案例,深入淺出的講解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都有平等的處分權,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因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損害另一方權利的,其處分行為應歸于無效。
高級顧問嚴建耀結合自身在醫療行業的工作經驗,分享了《關于一起婚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案的思考》。案例中妻子重病,丈夫獲得房屋拆遷補償款不予救助,反而揮霍,妻子只得訴至法院請求對房屋拆遷補償款予以分割,法院予以支持。本案法院判決突破了現有的法律規則,以《民法典》第1059條夫妻之間負有法定撫養義務為著眼點,保證患病的配偶得到應有的救治,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配偶要求其支付醫療費,甚至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呂甲博律師助理依據自身曾經手的婚內忠誠協議業務為切入點,以《忠誠協議怎么簽訂才有效》為題分享了撰寫該協議的要點和應避免的無效的協議形式,對于以一方出軌或提出離婚為條件的“凈身出戶協議”,因限制公民的離婚自由應無效,但對方在有隱藏、轉移、夫妻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時,無過錯方可以通過訴訟達到對過錯方不分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最后以一則保婚協議引起的財產糾紛為案例,分析了限制他人離婚自由的忠誠協議,會因違反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而無效,但其無效不影響協議書其他條款的效力。
韋暢律師以自身經辦的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請求房屋折價補償款為案例,分享了《婚前買房婚后共同還貸離婚時補償如何計算》。依據《民法典》婚姻編的司法解釋,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房產上未加名的配偶有權在離婚時就共同還貸的部分,獲得房屋的補償。韋律師結合經辦案例,依據推導的補償款計算公式,精準計算了補償款金額,判決書顯示與推算金額無異,韋律師精準的計算金額獲得了現場熱烈的掌聲。
石莉莉律師以《購房款來源、按份共有產權如何影響離婚時房產分割比例?》為題分享了自身經辦的一起離婚時因購房款來源自第三人,夫妻是否會作為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在房屋折價款上予以不同的計算,與參會人員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參會人員給與不同的解決方案建議,分享會達到一個小的高潮。
張群輝律師助理以《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形態發生變化,是否改變財產性質》為題,分享了一起因婚前購置的房屋,婚后獲得獲得房屋補償款,因補償款引發爭議的案例,總結得出婚前財產無論在婚后形態怎樣發生變化(如拆遷得款或安置,變現后再購房等等),依然是其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婚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盛馨瑩律師助理以《夫妻共同/個人債務案例及相關分析思考》為題,簡要介紹了案例中婚內大額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經營開支是否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以及債權人在夫妻共同債務的舉證責任方面的問題,結合民法典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定予以詳細分析。
高級合伙人黃瑩靜律師作為最后一名分享嘉賓,以《一場婆媳大戰引發的血雨腥風》為題,分享了一起自己辦理的因離婚引發的撫養權斗爭,案例還牽扯到了一方以刑事案件為籌碼,威脅另一方放棄撫養權的額外戲碼。與會人員對于本案給予了建設性的意見和策略,討論氛圍十分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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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環節中,管理合伙人張永奇律師,點評本次分享會講課氛圍極好,激發大家分享學習的熱情,也對每一位嘉賓的分享案例予以點評,鼓勵業務部同仁再接再厲,辦好之后的團隊案例分享活動。


中凱律所黨支部書記、副主任崔天送律師對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業務部的日后發展提出了指導與建議,并結合個人體會,談到家事律師業務的難點與價值利益沖突處理,希望家事律師要懷著慈悲心,在客戶的口碑中,綻放自己獨特的光芒,吸引優質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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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全體參會人員圍繞分享案例的主題價值、專業知識理論基礎、案例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等進行綜合評分,投票評選了“年度經典案例”。合伙人王曉東律師、高級顧問嚴建耀律師、石莉莉律師、韋暢律師、盛馨瑩律師助理獲得本次分享會的“年度經典案例獎”。業務部主任黃瑩靜律師為獲獎人員頒獎,并合影留念;
值此,本次婚姻家事與財富傳承業務部“年度經典案例分享會”圓滿落幕。